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8

Life108.有些

(十四)任何人若避开邪恶是为了其它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防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Life108.有些道德人遵守十诫第二块石版上的诫命,就是不欺诈、亵渎、报复或通奸;他们确信这些行为是邪恶,因为这对公共福利是有害的,因而违反人道法则。他们也践行仁爱、诚实、公正和贞洁。但他们若实行这些良善,而避开这些邪恶只是因为它们是邪恶,同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就仍是纯属世人;对纯属世人来说,恶根仍留在原处,没有除去。因此,他们所行的善事不是良善,因为这些良善来自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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