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1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诠释启示录 #809

809.启13:10

809.启13:10.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圣徒的耐心和信仰就是在此。

“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表示那些把别人关在真理的大门之外的人被关在圣言所包含的神性真理的大门之外(810—811节);“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表示那些给别人灌输虚假的人也被灌输来自地狱的虚假(812节)。“圣徒的耐心和信仰就是在此”表示试探,以及后来真理在那些被主变得属灵的人当中的植入就通过这些而来(8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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