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1

291.这是第一诫的

291.这是第一诫的内容(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最直接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接下来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4-5)。此诫命最接近字义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在此诫命颁发前后,直到主降世,亚洲绝大部分地区盛行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主来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象征和代表性的;这些象征和代表具有这样的特点:神性事物以各种雕像和雕塑形式来展示。当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含义丧失后,普通百姓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是这样敬拜的,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中敬拜取代耶和华的金牛犊明显可知。后来,他们并未完全杜绝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中的很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诠释启示录 #551

551.“愿意死,死

551.“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却是徒劳。这从“死”和“死却逃避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死”在此是指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却逃避他们”是指他们不能摧毁,因而他们的渴望是徒劳的。“死”在此表示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前面的“死”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理解力的生命是理解真理的官能,意愿的生命是感知良善的官能;因此,“死”表示这一种或那一种生命的丧失。在第一个例子中,“死”表示理解真理的官能的丧失,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示感知良善的官能的丧失,因为前文论述了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 288b, 484节)。这清楚表明,“死”在此表示剥夺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为何经上用了两种几乎相同的表达方式,又为何“要求死”论及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愿意死”论及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由于适合人的属灵生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所以这句话也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灵生命。此外,感知良善的官能和理解真理的官能一样,也被赐给了每个人,因为真理爱良善,良善爱真理;因此,它们不断渴望结合,并且像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结合。当它们结合时,理解力出于对思考真理的情感而思考真理,然后理解力也看到真理,意愿则感知到它。出于意愿的情感感知真理就是感知良善,因为当人意愿真理,或受它影响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时,真理就变成良善;因此,凡被爱的,都被称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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