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264.“我要将以后必成的事指示你”表示关于在教会的末期将要发生之事的教导。这从“指示”和“以后必成的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指示”是指生动地教导(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以后必成的事”是指在教会的末期即将发生的事。这就是含义,因为接下来论述的是就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天堂和教会的状态,后来论述的是审判本身;由于审判将在教会结束时发生,所以这些事表示在教会的末期将要发生的事。最后的审判在教会结束时发生,并且它已经发生了(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 45–52节)。“我要指示你”之所以表示对这些事的生动教导,是因为所指示的一切事都包含它们;事实上,它们隐藏在启示录所描述的代表中;但它们出现在天使面前,也出现在知道圣言灵义的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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