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1

291.这是第一诫的

291.这是第一诫的内容(出埃及记20:3;申命记5:7)。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最直接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接下来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埃及记20:4-5)。此诫命最接近字义的意思是绝不可敬拜偶像,因为在此诫命颁发前后,直到主降世,亚洲绝大部分地区盛行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主来之前的所有教会都是象征和代表性的;这些象征和代表具有这样的特点:神性事物以各种雕像和雕塑形式来展示。当这些东西所代表的含义丧失后,普通百姓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是这样敬拜的,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中敬拜取代耶和华的金牛犊明显可知。后来,他们并未完全杜绝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中的很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揭秘启示录 #89

89.“我必将生命树

89.“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归给。在圣言中,“吃”表归给;“生命树”表主的爱之良善;故“吃生命树”表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归给。“吃”之所以表归给,是因为正如所吃的属世食物归给人肉体的生命,所接受的属灵食物则归给其灵魂的生命。“生命树”之所以表主的爱之良善,是因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并非表别的,还因为人通过从主所接受的爱与仁之良善而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树”在经中多有提及,表示教会之人,在普遍意义上表示教会本身,其“果实”则表示生活的良善。原因在于,主是“生命树”,教会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的一切良善皆出自祂。关于这一点,适当之处会有说明。之所以说爱之善与仁之善,是因为爱之善是属天之善,就是爱主之善,仁之善是属灵之善,就是爱邻之善。二者彼此的性质可见下文,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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