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612.人生来就倾向于各种邪恶,并出于这种倾向而贪恋它们,他越处于自由,就越作恶;因为他生来就渴望统治他人,占有他人的财产。这两种欲望撕碎了对邻之爱;然后,人就仇恨每一个反对自己的人,并出于这种仇恨渴望报复,而报复内在怀有谋杀。由于同样的原因,他轻视通奸、偷窃或秘密盗窃、亵渎或作假见证;凡轻视这些邪恶的人,内心都是无神论者。人生来就是这样;由此清楚可知,从出生起,他就是一个微型地狱。由于就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和动物不同,因而是为天堂而生的,而如前所述,他的属世人或外在人是一个微型地狱,所以可推知,天堂不能被植入地狱,除非这地狱先被移除。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