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1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212

212.天堂有三层,

212.天堂有三层,即:最高层天堂、中间天堂和最低层天堂。最高层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中间天堂构成祂的属灵国度,最低层天堂构成祂的属世国度。正如天堂有三层,圣言也有三层含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或灵义和属世意义;这与前面(TCR 210节)所说的是一致的,即:最初在中间中,并通过中间而在最后中,正如目的在原因中,并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这清楚表明圣言的性质,即:属世的圣言字义里面有属灵的内义,这内义里面又有属天的至内在意义。最外在或最低层的意义是属世的,被称为字义;因此,它是两种内在意义的容器,因而是它们的基础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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