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第3节 圣言的字义是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
210.在一切神性事物里面都有一个最初,一个中间和一个最后;最初穿越中间到达最后,从而存在和持续存在;因此,最后是基础。再者,最初在中间中,并通过中间而在最后中;因此,最后是容器。最后因是容器和基础,所以也是支撑。用学者的话说,这三者可以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也可以被称为存在、形成和成形;目的是存在,原因是形成,结果是成形。因此,在每一个完整的事物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被称为最初,中间和最后,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当一个人理解了这一点时,他也就能明白,一切神性作为在其最后中都是完整和完美的;而且整体在最后中,因为在先的事物同时或一起在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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