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184.三神的三位一体占据了基督徒的心智,尽管他们羞于否认,这一点从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通过各种事物,以平面和立体几何、算术、物理,甚至通过叠布或折纸来证明这三个是一个,一个是三个很明显地看出来。因此,他们玩弄神性三位一体,就像魔术师表演魔术一样。他们在这个主题上的魔术可以比作那些发烧的人产生的幻觉,他们把一个物体,无论是人,桌子,还是蜡烛,看成三个,或把三个物体看成一个。它也可以比作那些用手指捏软蜡,把它塑成各种形状之人的把戏,他们时而把它捏成三角形来展示三位一体,时而又捏成球形来展示一体性,同时还问:“难道这个物质不是那同一个吗?”然而,神性三位一体就像一颗重价的珍珠(马太福音13:46),但当被分成三个位格时,它就像这颗珍珠被分成了三个部分,从而被彻底、明显被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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