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诫 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
291.这是第一诫的话(出埃及记20:3; 申命记5: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最接近字面的意思是,绝不可拜偶像;因为经上继续说:
不可为自己造雕像,也不可作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任何形像;不可向它们下拜,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妒忌的神。(出埃及记20:4-5)
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这条诫命是指绝不可拜偶像,因为在这个时代(即这条诫命赐下的时候)前后,直到主降临,亚洲大部分地区流行偶像崇拜。这种敬拜的原因在于,主降临之前的所有教会都具有代表性和预表性;这些预表和代表是这样:神性事物以各种人物和雕像形式来展示;当它们的意义丢失时,普通人就开始将它们当作神来敬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时,也处于这种敬拜,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拜金牛犊,以取代耶和华明显看出来;后来,他们也没有完全疏远,或从未放弃这种敬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二)没有人能从自己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
Life9.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他所行的良善是出于自己,还是出于神,因为教会将信与仁分离了,而良善与仁有关。一个人施舍穷人,救济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关注教会、国家和同胞的福祉,勤去礼拜的场所,在那里虔诚地听道并祷告,阅读圣言和宗教经籍,思想救恩,却不知道他做这些事是出于自己还是出于神。他既可以出于神做这些事,也可以出于自己做这些事。如果他出于神做这些事,它们就是良善;如果他出于自己做这些事,它们就不是良善。事实上,还有一些出于自己所行的良善明显是邪恶,如伪善,其目的是欺骗和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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