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0.除非一个人知道圣言的性质,否则他根本不明白,圣言的每一个最小细节里面都有一个无限,也就是说,它包含无数事物,就连天使也无法穷尽。它里面的一切都可以比作一粒种子,它能从地里长出一棵大树,并产出大量种子,这些种子可以长出同样的大树,这些树一起形成一个园子,从这个园子的种子中又可以形成其它园子,以此类推,直到无限。主的圣言在其最小细节上都是如此,十诫尤其如此;因为十诫教导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故是整部圣言的简要概括。主通过以下比喻也教导,这就是圣言的性质:
神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它原比所有的种子都小;但等它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它的枝子上。(马太福音13:31, 32; 马可福音4:31, 32; 路加福音13:18, 19; 也可对比以西结书17:2-8)
这就是圣言中的属灵种子或真理的无限,这一点可从天使的智慧看出来,天使的智慧都来自圣言,并在天使里面增长到永恒。他们变得越智慧,就越清楚地看到,智慧是没有止境的;他们也清楚地感知到,他们仅仅在智慧的外院或门厅,甚至无法达到主的神性智慧的最小细节,他们将这神性智慧称为无底深渊。既然圣言来自这无底深渊,因为它来自主,那么很明显,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一种无限。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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