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⑵神是无限,因为祂在世界,因而在空间和时间产生之前就已存在。尘世有时间和空间,但在灵界,时间和空间仅仅是表象,而非实际存在。时间和空间被引入这两个世界,是为了区分此事物和彼事物,大和小、多和少,因而区分数量,以及质量;还能使身体感官区分自己的物体,也使精神感官区分自己的物体,从而能感受、思考和选择。尘世的时间是通过地球围绕地轴的旋转,以及旋转的球体沿着黄道的各个点行进被引入的。这些运动看似由太阳造成,因为它是整个水陆球体表面热和光的源头。由此产生一日晨、午、暮、晚四时和一年春、夏、秋、冬四季的划分。一日的划分是根据明和暗,四季的划分是根据热和冷。尘世的空间则通过地球被塑为球体,且充满各种物质,其各部分彼此有别并延伸而被引入的。但灵界没有物质空间和相应的时间,那里只有时间和空间的表象。这些表象因那里的灵人和天使心智状态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那里的时间和空间取决于他们意愿的情感和他们理解力的思维。但从他们恒常依赖其状态的意义上说,这些表象是真的。
关于死后灵魂、因而天使与灵人的状态,普遍的观点是:他们不占任何地方,因而不在时空之中。由于这样的观点,死后的灵魂被认为位于不确定的某处;而灵人和天使被认为纯粹是风的气息,这风的气息则被视为以太、空气、呼吸,或风;但实际上,他们是实质的人,象活在时空中的世人那样生活,如刚才所说,这时空取决于他们心智的状态。若非如此,也就是说,若没有时空,灵魂所流入并天使和灵人所居的整个宇宙就能穿过针眼,或集中于一根头发的发尖。若那里没有实质的延伸,这是有可能的。但由于那里有实质的延伸,所以天使彼此分开、独立居住,甚至比活在物质空间中的世人分得还清楚。然而,灵界的时间并未被划分为日、周、月、年,因为那里的属灵太阳并不看似日升日落,也不看似从东移到西,而是固定在东方,就在天顶和地平线之间当中的一个点上。灵界也有空间,因为灵界万物是实质的,而这些事物在尘世是物质的。关于这个主题,我会在本章创世那一部分(75-80节)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可以理解空间和时间如何使这两个世界(即尘世和灵界)的万物成为有限;因此,世人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灵魂,都是有限的,天使和灵人也一样。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神是无限的,也就是说,不是有限的;因为祂自己作为宇宙的创造者、形成者、作成者,将有限赋予万物;祂成就这一切是藉着祂的太阳,祂就居于这太阳当中,由神性本质构成的这太阳象一个气场那样从祂发出。有限进程的开始就在于并来自这太阳,但有限会延伸到自然界的最表层之物;因此,神本身是无限的,因为祂是非被造的。然而,无限在人看来如同不存在,因为人是有限的,并通过有限之物来思考。所以,若粘附于人思维的有限概念不除去,他会觉得剩下的东西等于没有。但真相却是:神是全然无限;与无限相比,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或说就是虚无。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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