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⑵神是无限,因为祂在世界,因而在空间和时间产生之前就已存在。尘世有时间和空间,但在灵界,时间和空间仅仅是表象,而非实际存在。时间和空间被引入这两个世界,是为了区分此事物和彼事物,大和小、多和少,因而区分数量,以及质量;还能使身体感官区分自己的物体,也使精神感官区分自己的物体,从而能感受、思考和选择。尘世的时间是通过地球围绕地轴的旋转,以及旋转的球体沿着黄道的各个点行进被引入的。这些运动看似由太阳造成,因为它是整个水陆球体表面热和光的源头。由此产生一日晨、午、暮、晚四时和一年春、夏、秋、冬四季的划分。一日的划分是根据明和暗,四季的划分是根据热和冷。尘世的空间则通过地球被塑为球体,且充满各种物质,其各部分彼此有别并延伸而被引入的。但灵界没有物质空间和相应的时间,那里只有时间和空间的表象。这些表象因那里的灵人和天使心智状态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那里的时间和空间取决于他们意愿的情感和他们理解力的思维。但从他们恒常依赖其状态的意义上说,这些表象是真的。
关于死后灵魂、因而天使与灵人的状态,普遍的观点是:他们不占任何地方,因而不在时空之中。由于这样的观点,死后的灵魂被认为位于不确定的某处;而灵人和天使被认为纯粹是风的气息,这风的气息则被视为以太、空气、呼吸,或风;但实际上,他们是实质的人,象活在时空中的世人那样生活,如刚才所说,这时空取决于他们心智的状态。若非如此,也就是说,若没有时空,灵魂所流入并天使和灵人所居的整个宇宙就能穿过针眼,或集中于一根头发的发尖。若那里没有实质的延伸,这是有可能的。但由于那里有实质的延伸,所以天使彼此分开、独立居住,甚至比活在物质空间中的世人分得还清楚。然而,灵界的时间并未被划分为日、周、月、年,因为那里的属灵太阳并不看似日升日落,也不看似从东移到西,而是固定在东方,就在天顶和地平线之间当中的一个点上。灵界也有空间,因为灵界万物是实质的,而这些事物在尘世是物质的。关于这个主题,我会在本章创世那一部分(75-80节)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可以理解空间和时间如何使这两个世界(即尘世和灵界)的万物成为有限;因此,世人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灵魂,都是有限的,天使和灵人也一样。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神是无限的,也就是说,不是有限的;因为祂自己作为宇宙的创造者、形成者、作成者,将有限赋予万物;祂成就这一切是藉着祂的太阳,祂就居于这太阳当中,由神性本质构成的这太阳象一个气场那样从祂发出。有限进程的开始就在于并来自这太阳,但有限会延伸到自然界的最表层之物;因此,神本身是无限的,因为祂是非被造的。然而,无限在人看来如同不存在,因为人是有限的,并通过有限之物来思考。所以,若粘附于人思维的有限概念不除去,他会觉得剩下的东西等于没有。但真相却是:神是全然无限;与无限相比,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或说就是虚无。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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