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

29.⑵神是无限,因

29.⑵神是无限,因为祂在世界,因而在空间和时间产生之前就已存在。尘世有时间和空间,但在灵界,时间和空间仅仅是表象,而非实际存在。时间和空间被引入这两个世界,是为了区分此事物和彼事物,大和小、多和少,因而区分数量,以及质量;还能使身体感官区分自己的物体,也使精神感官区分自己的物体,从而能感受、思考和选择。尘世的时间是通过地球围绕地轴的旋转,以及旋转的球体沿着黄道的各个点行进被引入的。这些运动看似由太阳造成,因为它是整个水陆球体表面热和光的源头。由此产生一日晨、午、暮、晚四时和一年春、夏、秋、冬四季的划分。一日的划分是根据明和暗,四季的划分是根据热和冷。尘世的空间则通过地球被塑为球体,且充满各种物质,其各部分彼此有别并延伸而被引入的。但灵界没有物质空间和相应的时间,那里只有时间和空间的表象。这些表象因那里的灵人和天使心智状态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那里的时间和空间取决于他们意愿的情感和他们理解力的思维。但从他们恒常依赖其状态的意义上说,这些表象是真的。
关于死后灵魂、因而天使与灵人的状态,普遍的观点是:他们不占任何地方,因而不在时空之中。由于这样的观点,死后的灵魂被认为位于不确定的某处;而灵人和天使被认为纯粹是风的气息,这风的气息则被视为以太、空气、呼吸,或风;但实际上,他们是实质的人,象活在时空中的世人那样生活,如刚才所说,这时空取决于他们心智的状态。若非如此,也就是说,若没有时空,灵魂所流入并天使和灵人所居的整个宇宙就能穿过针眼,或集中于一根头发的发尖。若那里没有实质的延伸,这是有可能的。但由于那里有实质的延伸,所以天使彼此分开、独立居住,甚至比活在物质空间中的世人分得还清楚。然而,灵界的时间并未被划分为日、周、月、年,因为那里的属灵太阳并不看似日升日落,也不看似从东移到西,而是固定在东方,就在天顶和地平线之间当中的一个点上。灵界也有空间,因为灵界万物是实质的,而这些事物在尘世是物质的。关于这个主题,我会在本章创世那一部分(75-80节)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可以理解空间和时间如何使这两个世界(即尘世和灵界)的万物成为有限;因此,世人无论在肉体还是在灵魂,都是有限的,天使和灵人也一样。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神是无限的,也就是说,不是有限的;因为祂自己作为宇宙的创造者、形成者、作成者,将有限赋予万物;祂成就这一切是藉着祂的太阳,祂就居于这太阳当中,由神性本质构成的这太阳象一个气场那样从祂发出。有限进程的开始就在于并来自这太阳,但有限会延伸到自然界的最表层之物;因此,神本身是无限的,因为祂是非被造的。然而,无限在人看来如同不存在,因为人是有限的,并通过有限之物来思考。所以,若粘附于人思维的有限概念不除去,他会觉得剩下的东西等于没有。但真相却是:神是全然无限;与无限相比,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或说就是虚无。

圣爱与圣智 #361

361.每个人都拥有

361.每个人都拥有这两者,即意愿和理解力,它们就像爱和智慧那样彼此不同;这一事实既为世人所知,也不为世人所知。这一事实是从普遍的感知得知的,而不是从思维,尤其理论化的思维得知的。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在人里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因为每个人在被告知这一点时都能感知到,他或许还会对别人说:“这个人的心意是好的,但他不是很聪明或没有弄清楚;另一方面,这个人很聪明,或这个人理解得很好,但他心意不好,或他的意愿不好。我喜欢又聪明心意又好的人,不喜欢虽然聪明,但心意很坏的人。”然而,当这个人对意愿和理解力进行理论化,或思想它们时,他没有把它们一分为二,加以区分,反而混淆了它们。原因在于,那时他的思维与其肉体视觉紧密相联。当他写下来时,更不明白意愿和理解力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实体。这是因为那时他的思维与感官层,也就是此人自己的东西紧密相联。正因如此,有些人想得很好,说得也很好,但写得不好,这是女性的共同特征。

其它例子也一样。出于普遍感知,谁不知道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或一个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进入天使社群,在那里作为一个人去看、去听、去说?又或者,一个出于公义而行公义,出于公平而行公平的人拥有良心?但是,如果一个人背离了普遍感知,并将这些事交给思维或理论,那么他就不知道:何为良心;或灵魂能看、能听、能说,和人一样;或良善的生活除了施舍穷人外还会是什么。你若出于思维或通过把它们理论化去写这些事,就是在用表象和谬误,以及有声音无实质的词语来证实自己的理论。因此,在有大量思想,或广泛理论化,尤其大量写下来,或将自己的理论写下来的学者当中,许多人已经削弱并模糊,甚至摧毁了自己的普遍感知;反倒是简单人比那些自以为超级智慧的人更清楚地看到何为良善和真理。

这种普遍感知是由于来自天堂的流注,该流注降至思维,甚至视觉。不过,思维一旦脱离普遍感知,就会陷入由视觉和人自己的东西所产生的幻想。你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将某个真理告诉拥有普遍感知的任何人,他就会明白;告诉他,我们从神那里并在神里面拥有存在、生命和动作(使徒行传17:28),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在爱和智慧里面与人同住,他就会明白;进一步告诉他,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并稍加解释,他就会明白;告诉他,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他就会明白;问他何为良心,他就会告诉你。不过,把同样的话说给某个不从普遍感知,而是从原则,或从通过视觉由世界那里所获得的观念中获得思维的学者,他就不明白。然后,请想一想,究竟哪一个更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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