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9

289.十诫在属灵和

289.十诫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普遍包含了教义和生活的一切戒律,因而包含了信仰和仁爱的一切,因为圣言在字义的一切部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上,都隐藏着两层内在意义,一层内在意义被称为属灵意义或灵义,另一层内在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在其光中的神性真理和在其热中的神性良善就在这两层意义中。由于圣言在其总体和每个部分上都具有这种性质,或说都是如此构成的,所以十诫必须按照这三层意义来解释,这三层意义被称为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圣言具有这种性质,这一点可从前面关于圣经或圣言那一章(TCR 193-208节)所说明的看出来。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1)意愿和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