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诠释启示录 #956

956.“于是没有人

956.“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表示它在理解面前处于模糊之中,或说就对它的理解而言,它处于模糊之中。这从“殿”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圣言(可参看前文);因此,“由于烟而不能进入殿内”表示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圣言之所以处于模糊之中,以至于不被理解,是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没有真理;因此,圣言的一切都被歪曲了。所以在真正的真理被发现之前,圣言在理解面前处于模糊之中。

(关于第一诫续)

由于人凭出于天堂的普遍流注在灵里看到,神是一个人,所以可知,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若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就会从那时他们所处的天堂之光中看到主人身中的神性和祂里面的三位一体,看到祂自己就是天地之神。但那些因来自自我的聪明而在自己里面摧毁了神是一个人的观念之人则看不到这一点;他们从他们所思想的三位一体中也看不到神是一;他们只是口头上称祂为一。

然而,那些没有从邪恶中洁净,因而不在天堂之光中的人不能在灵里看到,主是天地之神;某个其他人取代主而被承认。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视他们所相信的某个人为父神;一些人视他们所呼求的某个人为神,因为他极其强大;一些人看到他们所惧怕的某个魔鬼,因为他能降灾给他们;一些人如世人一样看到自然;一些人根本看不到任何神。

之所以说“在他们灵里”,是因为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是这样;因此,那时,在世上隐藏在他们灵里的东西就变得显而易见了。但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只承认主,因为整个天堂来自从祂发出的神性,并与作为人的祂有关;因此,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在主里面,因为当他进入天堂时,就进入主里面。其他人即便进入,也会在心智上变得无能为力,并向后摔倒。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