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圣言经常提到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诠释启示录 #888

888.“他要在圣天

888.“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表示他们的地狱来自对邪恶和虚假的爱,并照着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而可怕。这从“折磨”、“火”、“硫磺”、“圣天使”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地狱;因为正如当提到天堂时,同时也指它的喜乐,当提到地狱时,也指它的折磨,反之亦然;这尤其适用于“被火与硫磺折磨”。“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也就是在天堂掌权作王的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也就是在地狱掌权作王的爱(对此,参看AE 504节)。由于一切良善都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或说都由这两种爱产生,一切邪恶都源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或说通过这两种爱而拥有自己的起源,所以“火”表示对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邪恶的一切事物的爱。“硫磺”是指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爱,尤指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的良善之真理的欲望(参看AE 578节)。“圣天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 302, 800节)。“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在此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在天堂里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相应地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它与“圣天使”一起被提到,而“圣天使”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之所以表示取决于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和随之而来的毁灭的地狱的可怕性,是因为地狱的可怕性,或那里的折磨完全取决于这种歪曲和毁灭。事实上,一个人歪曲圣言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也在何等程度上摧毁内在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而天堂凭这些神性真理存在,他还在同等程度上与天堂分离,并被更深地丢入地狱。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折磨”,因为字面上的圣言通过灵义与天堂交流;因此,字义因歪曲被摧毁到何等程度,歪曲者就在何等程度上被逐出天堂;任何人被逐出天堂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受折磨。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没有人在地狱里被天使或主折磨,因而在天使或主面前被折磨,而是他通过歪曲、从而毁灭“圣天使”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羔羊”所表示的神性良善而被他自己折磨。

歪曲圣言,以至于摧毁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是多么可恨可恶或属地狱,因而是多么有害、糟糕,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圣言字义的一切,也就是给属世人的神性真理,通过灵义与天堂天使交流,直到这种程度:世人和天堂天使通过圣言结合在一起;因此,圣言的字义在歪曲它的人那里,在天上以双重方式被感知到这种程度:既被感知为纯正真理,也被感知为遭毁灭的纯正真理;从字义照着对应关系被感知为纯正真理,照着歪曲被感知为遭毁灭。由此而来的是,真理与虚假表现为结合在一起;当天堂天使看到这一点时,他们就伤心或被激怒,彻底转身离开。于是,天堂就关闭了,天堂与这人的一切交流都灭亡了;因此,他与地狱结合。任何人与地狱结合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一切邪恶及其虚假的爱,并由此处于对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同时在何等程度上处于折磨。因此,这就是“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被火与硫磺折磨”所表示的。

这主要适用于那些出于唯信思考,同时出于唯信生活,也就是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的人,如那些通过自己的著作和讲道深入研究,以确认唯信的人尤其所做的。这些人不能不歪曲圣言,甚至到了摧毁它的纯正真理的程度;因为圣言整体上或整个内容都与人的生活有关,因而与作为有关。事实上,主说,律法和先知系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胜过一切,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圣言;“爱神和邻舍”是指遵行诫命,这就是作为(参看AE 826节),作为就是那被分离之信的捍卫者拒之门外的。因此,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弃绝了圣言的一切精华;当精华被弃绝时,剩下的都是糟粕,就像当一个动物被夺去生命时,其身体变得腐烂一样,因为与行为一样的爱,就是它的生命。一些灵人在世为人时就信奉唯信,论到圣言说,它包含丰富的神性真理;我听见这些灵人说,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对我来说是什么呢?既然这唯信(即主为我们的罪而死)的信靠和信心是唯一使人得救的东西,既然圣言的一切都必须被解释来证明这一点,并且可以如此被解释,那么知道重生、罪得赦免、自由意志、圣治、爱与仁、善行,以及其余的东西有什么好处呢?因为其中所说关于爱、善行、实行或遵行的一切都包括并储藏在这唯信中,就像藏在地下的财宝一样。显然,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思想它的意义比思想其它东西更深入,并把它应用于唯信时,他们不能不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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