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诠释启示录 #765

765.启12:16

765.启12: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表示那些属于一个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之人提供帮助,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狡猾推理。这从“地”、“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帮助妇人的“地”是指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此处“地”是指妇人所逃往的旷野的地,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旷野的地”表示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它没有处于良善,这一点从“地”和“旷野”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742, 752节),“旷野”是指没有真理的地方(对此,可参看AE 730节)。“帮助妇人”是指给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提供帮助;“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是指(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敏锐推理;因为龙从他口中吐出的“水河”表示基于虚假的敏锐推理,这从之前的两个章节明显看出来;“开口吞”当论及“地”所表示的教会时,表示拿走;由于一个事物当不被接受时,就被拿走,所以它表示不接受。

这些事必须理解如下:前面说“妇人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后来说“她得了鹰的翅膀,飞到自己的地方”,这表示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在成长直到完全期间,要逗留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中间,直到规定它可以在许多人当中。但这个教会有龙,他们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将信与善行分离;不过,在这个教会中,其他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不是龙,尽管这些人在他们中间,因为这些人只知道,正是遵照教义,信才结出果子,也就是善行,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信就是相信圣言中的话,并实行它们。而龙们却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不过,前者并不理解他们的看法是什么,并因不理解而不接受它们。由此清楚可知,“帮助妇人,并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地”表示由那些不是龙的人构成的教会。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对信仰与善行的分离,以及它们的结合的推理是什么,何等狡猾,甚至有害,主若愿意,将在别处揭示;那些推理只存在于有学问的教会领袖中间,教会之人并不知道它们,因为这些人不理解;因此,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得到这些人的帮助,也得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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