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诠释启示录 #1207

1207.“敬拜坐宝

1207.“敬拜坐宝座的神”表示对主的崇拜,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从“敬拜”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敬拜”在此是指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坐宝座的”是指拥有天上地上权柄的,因为“宝座”当论及主时,是指整个天堂,以及那里的一切权柄。所指的,也是地上的一切权柄,因为天上的权柄和地上的权柄是不可分离的;事实上,灵界有天堂和地狱,不能与自然界分离;因此,天使和灵人不能与世人分离,因为他们是联系并结合在一起的。每个人,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社群中,因而一方面与天堂天使同在,另一方面与地狱灵同在。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人就是一个灵;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进入他在世时所在的那些社群。这清楚表明,既然主拥有天上的权柄,那么祂也拥有地上的权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神”都是指主,因为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如祂自己在圣言中所教导的;唯独祂是神。

(关于植物王国)

(2)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从而得以终止。自然和生命是两回事。自然界从这个世界的太阳那里获得它的开始,而生命从天堂太阳那里获得它的开始。世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天堂的太阳是纯粹的爱。从前者发出之物被称为自然,从后者发出之物被称为生命。从纯粹的火发出之物是死的,而从纯粹的爱发出之物是活的。这表明,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自然界作为衣服或遮盖物而服务于属灵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动物的灵魂,也就是属灵情感,披上世上的物质为衣;众所周知,它们的身体是物质的,人的身体也是物质的。

属灵之物之所以能披上物质为衣,是因为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无论它们属于大气,水,还是属于土地,就其每个粒子而言,都是由作为一个原因的属灵之物产生的结果;结果照着这一公理与原因行如一体,并与它完全一致,即:结果里面没有不存在于原因中的事物,或说结果里面的事物无不存在于原因中。但不同之处在于,原因是一种活的力量,因为它是属灵的,而结果是一种死的力量,因为它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诸如与灵界的事物完全一致的那类事物存在于自然界中,或说自然界中存在诸如与存在于灵界中的物体完全一致的那类物体,又为何这两者能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些就是说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的原因。

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在它里面终止,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即:灵界的事物是原因,自然界的事物是结果,结果就是终止或极限。哪里有一个最初,或第一原则,哪里就必有一个最后或终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由于一切居间事物都从最初而共存于最后或终端,所以创造工作在终端或最后事物中是完美的。世界的太阳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自然界通过这太阳被创造出来,最后水陆星球被创造出来,以便能有一切属灵之物可以终止于其中,创造止于其上的终端物质。其它目的是,创造的工作可以不断在那里固定并持久,这个结果是通过人类和动物的代代产生,以及植物的不断发芽生长实现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由此回到它们的第一源头,这个结果是通过人实现的。居间物共存于终端,这一点从这一公理:结果里面没有不存在于原因中的事物,或说结果里面的事物无不存在于原因中,因而从自最初到终端的原因和结果的连续性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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