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诠释启示录 #1125

1125.“就是死亡

1125.“就是死亡、悲哀、饥荒”表示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时。这从“死亡”、“悲哀”和“饥荒”的含义清楚可知:“死亡”是指当没有任何良善时,因为那时,人属灵地死亡了(在圣言中,“死”表示属灵的死亡,可参看AE 78, 387, 694节)。“悲哀”是指当不再有任何真理时,因而当教会荒凉时(可参看AE 1119节)。“饥荒”是指当只有邪恶和虚假时,因为在圣言中,“饥荒”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缺乏,但仍有对它们的渴望。“饥饿的”和“挨饿的”就是指那些具有这种缺乏和渴望的人。“饥荒”也表示当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渴望时,真理和良善的缺乏,因而表示它们的丧失。这就是临到那些完全处于虚假和邪恶之人的饥荒(可参看AE 386a,b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对生命,也就是神持有一个观念是不可能的,除非获得层级的概念,生命按层级从至内层降至终端。有生命的至内在层级,也有生命的终端层级,还有生命的居间层级;这些层级之间的区别就像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之间的区别,因为在后层级从在先层级中存在,等等。这种区别又像不那么总体之物与更总体之物之间的区别,因为属于在先层级的事物,是不那么总体的,属于在后层级的事物,是更总体的。生命的这些层级自创造时就在每个人里面;它们照着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被打开。在有些人里面,紧邻终端的那个层级,即倒数第二个层级被打开,在有些人里面,中间层级被打开,在有些人里面,至内在层级被打开。至内在层级打开的人死后成为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中间层级打开的人死后成为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而紧邻终端的层级,即倒数第二个层级打开的人死后成为最低层或终端天堂的天使。这些层级被称为人的生命层级,但它们是其智慧和爱的层级,因为它们照着他对智慧和爱,因而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被打开。这些生命层级也在身体的一切器官、一切脏腑和肢体中,并通过流注与脑中的生命层级一致行动,或说行如一体;皮肤、软骨和骨骼则形成它们的终端层级。

人里面之所以有这些层级,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生命里面有这些层级;但在主里面,它们是生命,而在人里面,它们是生命的接受者。然而,要知道,主里面还有更高的层级,所有层级,无论最高的还是最低的,都是生命;因为主教导说,祂是生命,祂有肉有骨。不过,关于这些层级和连续层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3—34, 38—39, 208—209, 211, 435节),那里更全面地描述了它们。要从那本书中获得这些层级的知识,以备下文所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