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诠释启示录 #1086

1086.“把他们的

1086.“把他们的国给那兽”表示承认圣言是神性,教会建立在它上面。这从“给一个国”和“兽”的含义清楚可知:“给一个国”是指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国”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统治”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兽”是指圣言(对此,参看AE 1038节)。因此,“把一个国给那兽”表示把教会给圣言,或也可说,承认圣言,把教会建立在圣言上,使教会以圣言为基础。从这一节经文和前面第11, 12, 13, 16节经文关于那兽所叙述的,以及那里的解释很清楚地看出来,“兽”表示被“淫妇”所指的那些人接受,然而又弃绝,但仍被巴比伦之内和之外的其他人所捍卫的圣言。

“兽”可以指圣言,是因为狮子和羔羊都是兽,而在圣言的各处,它们都是指主;母绵羊,小山羊,公绵羊,山羊和小母牛都是兽,而在圣言的各处,它们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再者,前面所提到的“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支持分离之信的确认(可参看AE 815节)。这兽不可能表示别的,这一点从关于它所说的(启17:13, 16, 17)很清楚地看出来,即:十王都要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又要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尽管他们是那些“使淫妇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的人。

淫妇被看到骑在它上面,是因为巴比伦将她的统治建立在圣言中的某些经文上,如主对彼得所说的那些话。淫妇坐在“众水上”和别处“坐在财宝上”,以及她被看到“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手拿金杯”(启示录17:1–4; 耶利米书51:13)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圣言续)

有连续次序,也有同步次序。在连续次序中,纯粹而完美的事物出现在上面,不那么纯粹和完美的事物出现在下面。三层天堂处于连续次序,一层在另一层之上;在高层天堂,一切事物都是纯粹而完美的,而是在低层天堂,一切事物都不那么纯粹而完美。同步次序存在于较低事物中,完全存在于最低事物中,因为较高事物降下来,并将自己置于被称为同步的次序中;在同步次序中,纯粹而完美的事物,也就是较高事物在中间或中心,不那么纯粹而完美的事物,也就是较低事物在周边。这就是为何存在于连续次序中的一切事物按其次序都一起在终端中。

由于一切较高事物都按同步次序将自己置于最低之物中,所以可推知,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一切,甚至从它们的最初开始,都在构成字义的圣言终端中。由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一切都一起在其终端,也就是圣言的字义中,所以很明显,那里有神性真理的能力,事实上有主在拯救世人方面的全能。因为当主运作时,祂不是从最初事物通过媒介或居间事物进入终端来运作的,而是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从而进入媒介或居间事物来运作的。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这也是为何主取得人身,这人身在世上就是神性真理或圣言;并且祂荣耀了这人身,甚至直到终端,也就是骨和肉,以便祂可以从最初事物藉着终端从祂自己,而不像以前那样从人来运作。终端中的这种能力由拿细耳人,如参孙的头发来代表,因为头发对应于神性真理的终端。这也是为何在古代,秃头被认为是可耻的。

叫以利沙“秃头”的童子之所以被熊撕碎,是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没有字义的圣言,就像没有头发的头,是没有任何能力或力量的,因而不再是圣言。“熊”表示那些从真理的终端中获得力量的人。圣言在字义上的能力是打开天堂的能力,由此实现交流和结合,这种能力也是与虚假和邪恶,因而与地狱争战的能力。一个从圣言的字义处于真正真理的人能打倒并驱散整个魔鬼团伙和他们的无数伎俩,他们将自己的能力置于这些伎俩中;并且这一过程仅凭直觉或一瞥和意愿的努力瞬间就完成。简言之,在灵界,没有什么东西能抵抗被圣言字义所确认的真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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