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1064.“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此处没有说到被亵渎的其余的真理,只说到作为宗教之首的两个真理。这从“五位已经倾倒了”的含义清楚可知,“五位已经倾倒了”是指此处没有论述其余的。因为在圣言中,当五跟在十后面时,它表示一些人或一些事物,以及剩下的人或剩下的事物,也表示很少的人或很少的事物;但当它不跟在十后面时,它表示许多人或许多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参看AE 584节)。“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没有说到其余的,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这句话表示此处所说的,必是被亵渎的两个真理,这两个真理是其余的之首。此外,下一节经文以这些话进一步论及另一个:“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和前面那些话都表示此处只解释了这些被亵渎的真理,没有解释其余的。
因此,已经倾倒了的“五位”表示被亵渎的这种宗教说服的其余的真理,因为所指的是七位王中的五位,而“七位王”表示被他们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063节)。故此处所论述的作为其余的之首的两个被亵渎的真理是,他们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自己身上,他们弃绝了圣言。“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表示将主的神性权柄转到他们自己身上;作为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的“兽”表示他们弃绝了圣言。
(关于第五种亵渎)
这种亵渎不像已经论述的其余的亵渎,因为它在于从圣言开玩笑,并拿圣言开玩笑。那些从圣言开玩笑的人不认为圣言是神圣的,而那些拿圣言开玩笑的人视圣言毫无价值。然而,圣言正是与人们同在的主的神性真理,主存在于圣言中,天堂也存在于圣言中。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与天堂相通,并通过天堂与主相通。因此,从圣言开玩笑并拿圣言开玩笑,就是将地上的尘土洒在天上的圣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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