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揭秘启示录 #132

132.“就是你容许

132.“就是你容许妇人耶洗别”表在教会,他们当中有些人将信从仁分离,并声称唯信得救。“妇人耶洗别”表示脱离仁之信。当通过灵义将接下来的事一系列展开,并将它们与这信对比时,这一点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因为这些就是亚哈之妻耶洗别的恶行:
她去事奉巴力,在撒玛利亚为他筑坛,又做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她杀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她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
她以诡计夺去拿伯的葡萄园,并将他杀害。(列王纪上21:6-7等)
由于这些恶行,以利亚预言她说,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
她从擦粉所站的窗户被扔下来,她的血溅在墙上和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0-33)
由于圣言的一切历史和预言部分都表示教会的属灵事物,故这些经文也不例外。它们表示脱离仁之信,这一点从灵义,以及将它们合起来明显可知。因为“去事奉巴力”、“为他筑坛”和“做亚舍拉”表示事奉各种欲望,或也可说,事奉魔鬼,既不思想任何恶欲,也不思想任何罪,正如那些没有仁爱与生活的教义,只有信之教义的人所行的。“杀先知”表示毁灭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想杀以利亚”表示想毁灭圣言本身;“夺去拿伯的葡萄园,并将他杀害”表示毁灭教会,因为“葡萄园”是指教会;吃她的“狗”表示欲望;“从被扔下来,血溅在墙上并被马践踏”表示它们的毁灭,因为“窗户”表示在光中的真理,“血”表示虚假,“墙”表示在表层的真理,“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些事合在一起,便与脱离仁之信相吻合。这一点从启示录中接下来的事进一步得以证实,经上在那里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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