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L35.⑹主逐步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里面的神性的一个人身。这就是神性人身和神的儿子。人们知道,主有一个神性和一个人性或人身:一个来自父耶和华的神性,一个来自童女马利亚的人性或人身。因此,祂既是神,又是人,因而拥有一个神性本质和一个人性或人身性质;一个来自父的神性本质,一个来自母亲的人性或人身性质。因此,在神性方面,祂与父平等;在人身方面,祂逊于父。人们还知道,祂没有将来自母亲的这人身性质转化为神性本质,也没有与它混合,因为这是被称为《亚他拿修信经》的信之教义的教导。事实上,人身性质无法转化为神性本质,也不能与它混合。
然而,我们的教义也符合该信经,即:神性取了人身,也就是与它合一,正如灵魂与它的身体合一,以致它们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由此可知,主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这人身本身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身,因而是物质的),披上来自父的一个人身(这人身本身就像祂的神性,因而是本质的),以致这人身也变成了神性。这就是为何在先知书的圣言,甚至就人身而言,主也被称为耶和华和神;在福音书的圣言中,祂被称为主,神,弥赛亚或基督,神的儿子,我们必须信祂,并因祂得救。
由于主出生从母亲那里获得一个人身,然后逐步脱去它,所以可推知,祂在世时拥有两种状态,一个被称为谦卑或倒空的状态;一个被称为荣耀的状态,或与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的状态。当处于取自母亲的人身时,祂照着处于该人身的程度而处于谦卑的状态;当处于来自神性的人身时,祂照着处于该人身的程度而处于荣耀的状态。在谦卑的状态下,祂向父祷告,如同向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位祷告;但在荣耀的状态下,祂与父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在后一种状态下,祂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父与祂为一。但在谦卑的状态下,祂经历试探,遭受十字架的苦难,求父不要离弃祂。因为神性不可能受试探,更不用说遭受十字架的苦难了。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通过试探和试探中的不断胜利,以及十字架受难,也就是最后试探,主彻底征服了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如前所示。
主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自己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的人身,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每当与母亲直接说话时,祂都不称她为“母亲”,而是称为“妇人”。我们在福音书中只有三次读到,当祂实际与母亲说话,或提到她时,有两次称她为妇人,一次没有承认祂是祂的母亲。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祂两次称她为“妇人”:
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刻还没有到。(约翰福音2:3, 4)
又:
耶稣从十字架上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26, 27)
有一次祂不认她,路加福音:
有人告诉耶稣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见你。耶稣却回答他们说,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0, 21; 马太福音12:46-49; 马可福音3:31-35)
在其它地方,马利亚被称为祂的母亲,但并非出自祂自己的口。
以下事实也证实了这个推断:主不承认祂是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对他们说,这样,大卫怎么在灵里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 马可福音12:35-37; 路加福音20:41-44; 诗篇110:1)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就祂得了荣耀的人身而言,主既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也不是大卫的子孙。
祂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示了祂得了荣耀的人身的性质,那时:
祂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如光。那时,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8;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
约翰也看见主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主的人身得了荣耀,这一点从福音书中论到祂荣耀的话明显可知,约翰福音:
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3, 28)
由于主逐步得荣耀,故经文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在同一福音书: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若在祂身上得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又:
耶稣说,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这些话是指祂的人身说的。
主之所以说“神在祂身上得荣耀”、“神要在自己身上荣耀祂”,还说“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就是神性与人身并人身与神性的合一。因此,祂还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又说: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因此,合一是完全的。一切结合都是这样:它若不是相互的,就不是完全的。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结合也必是这样,正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另一处: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由于主的人身得到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所以死后第三天,祂带着整个身体复活了。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因为世人仅在他的灵方面复活,在身体方面不会复活。为叫人知道,并且不叫任何人质疑,主带着祂的整个身体都复活了,祂不仅通过在坟墓里的天使说明这一点,还在门徒面前以祂的人身显示祂自己,那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的是一个灵,路加福音: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加福音24:39, 40; 约翰福音20:20)
约翰福音:
祂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没有信心,务要相信;然后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20:27, 28)
主为了进一步证明祂不是一个灵,乃是一位人,就对门徒说:
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便给祂一片烧鱼和一块蜜房;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41-43)
由于祂的身体不再是物质的,而是神性物质的,所以当门关上时,祂进来到祂门徒面前(约翰福音20:19, 26);祂被看到后,又不见了(路加福音24:31)。主现在因具有这种性质(也就是神性),故被接上天,坐在神的右手边;因为经上在路加福音中说:
耶稣正给门徒祝福的时候,祂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路加福音24:51)
马可福音:
祂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坐在神的右手边”表示神性全能。
由于主升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以此表示神性全能,以及神性与人身合而为一,故可推知,祂的人身物质或本质正如祂的神性物质或本质。不这样认为,就等于认为祂的神性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同时祂人身却没有。然而,这是违背圣经的,也违背基督教的教义;该教义认为,基督里的神与人如同灵魂与身体,将两者分离违背正常理性。父与子,或神性与人身的这种合一,也是下列经文的意思,约翰福音: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又:
我往差我来的那里去。(约翰福音7:33; 16:5, 16; 17:11, 13; 20:17)
又:
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先前所在之处。(约翰福音6:62)
又:
除了那从天上降下来的那一位,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凡得救的,都升上天,但不是靠自己,乃是靠着主。唯独主靠自己升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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