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593.至于属世人分裂成两种形式,这种分裂实际上是意愿和思维的分裂;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从意愿发出的,一切言语都是从思维发出的。因此,人在第一种意愿下面形成了第二种意愿,同样形成了第二种思维;但这两者仍构成属世人。由人形成的这种意愿可称为肉体的意愿,因为它驱使身体行事道德,这第二种思维可称为肺部思维,因为它驱使舌头和嘴唇说出属于理解力的话。这种第二或外在的思维和意愿合起来,可以比作附着在树的外皮上的内皮,或附着在蛋壳上的薄膜。内在属世人就在它们里面,这内在属世人若是邪恶的,就可以比作一棵木头腐烂,而周围的上述外皮和内皮似乎完好的树木,也可以比作白壳里的臭鸡蛋。
现在还要描述一下内在属世人天生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它的意愿倾向于各种邪恶,由此而来的思维则倾向于各种虚假。这就是那必须重生的内在人,因为除非它重生,否则它只不过是反对属于仁爱的一切的仇恨,因而是反对属于信仰的一切的愤怒。由此可知,这属世的内在人,或内在属世人必须先重生,外在人通过它重生,因为这是符合秩序的;而通过外在人重生内在人是违反秩序的;因为内在人是外在人里面的灵魂,不仅总体上,而且在每个细节上都是它里面的灵魂,因此,它在外在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里面,尽管这个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何天使们仅从人的一个动作中就能感知到他的意愿是什么或是何性质,从一句话中就能感知到他的思维是什么或是何性质,无论是地狱的还是天堂的。因此,他们知道整个人,从他的话音里感知到他思维的情感,从他的手势或行为的形式中感知到他意愿的爱。天使们能感知到这一切,无论他如何伪装成一个基督徒或一个道德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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