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224.(8)圣言拥有无法形容的能力。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真理里面有什么能力;因为人们以为,真理只是某个权威人士所说的一句话,因而应当服从;因此,真理被以为只是像口中的气息或耳中的声音;然而,真理和良善是灵界和自然界这两个世界的一切事物的起源或基本原理;它们也是创造和保存宇宙的手段,又是创造人类的手段;因此,这两者是一切事物中的全部。在约翰福音,经上明确宣称,宇宙是通过神性真理被创造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万物是藉着圣言造的;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诗篇33:6)
在这两段经文中,“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宇宙怎样藉着这真理而被创造,就怎样藉着它而被保存;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的存在,正如保存就是不断的创造。
人是由神性真理造的,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与理解力和意愿有关,理解力是神性真理的容器,意愿是神性良善的容器。因此,由这两个主要官能构成的人类心智,只是被属灵和属世地组织起来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形式。人类的大脑就是这种形式。由于整个人都依赖于他的心智,所以构成人体的一切都只是附属物,被这两个主要官能激活并赋予生命。
由此可见,为何神作为圣言降世,并成为人,即:是为了实现救赎;因为那时,神通过祂的人身,即神性真理,披上一切能力,推翻地狱(地狱已经上升到天使所在的天堂),征服它们,并使它们服从祂自己;祂不是通过任何口头话语,而是通过神性圣言,即神性真理而如此行的。然后,祂在地狱和天堂之间开了一道大鸿沟,没有人能从地狱跨过这道鸿沟。如果有人试图这样做,那么他在第一步就会像热铁板或蚁冢上的蛇一样受到折磨。因为一闻到神性真理的气味,魔鬼和撒但就立刻把自己扔进深渊,冲进洞穴,把洞穴关得严严的,连一条缝儿都看不见。这是因为他们的意愿处于邪恶,他们的理解力处于虚假,因而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对立面。由于如刚才所说的,整个人都是由这两个主要的生命结构构成的,所以一感觉到对立面,他们就会从头到脚如此完整和严厉地受到折磨,或说神性真理从头到脚深刻而猛烈地影响魔鬼和撒但。
由此可见,神性真理的能力是无法形容的。由于基督教会所拥有的圣言是三个层级上的神性真理的容器,所以很明显,圣言就是约翰福音1:1, 3, 10中的意思。圣言的能力是无法形容的,我能通过我在灵界的大量经历证明这一点;但由于这些经历超出想象,或看起来令人难置信,所以我放弃在此列出它们;然而,你可以看到前面(TCR 209节)提到的一些经历。基于刚才列出的这几点,我可以确定这个重要真理:一个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教会拥有胜过地狱的能力,主对彼得说的话就是指这样一个教会: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马太福音16:18)
主这话是在彼得承认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之后(马太福音16:16)说的。“磐石”在此表示这种真理,因为在圣言中,“磐石”处处都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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