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真实的基督教 #20

20.⑵这独一神是实

20.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神既是存在,那么也是实质。存在若非实质,它就是想象的实体,因为实质就是持续存在的实体。凡是实质者必也是形式,因为没有形式的实质是想象的实体。故实质和形式这二者皆可指称神,但条件是,神是独一无二,是真正的、最初的实质和形式。《圣爱与圣智》(1763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一书已证实:这形式是人的真形式,也就是说,神是真人,祂的一切属性都无限的;同样,天使和世人是被造的、组织有序的形式,以便接受经由天堂而来的神性流注。因此缘故,在创世记中,他们被称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27);在别处还被称为“祂的众子”和“祂所生的”。整本书还充分证实,人越顺应神性指引生活,即越使自己被神引领,他就越来越内在地成为神形像。
人的心智若不形成以下观念,即神是最初的实质与形式,祂的形式是人的真形式,那么对于神祂自己、人的起源和创世,就很容易落入梦幻、幽灵般的观念中。他们不可避免地视神为宇宙的原始自然,因而视其为它的扩张,或仿佛是真空、虚无。他们认为人的起源就象一堆原子偶然汇聚而形成这样的形式;而创世则是由于它的实质和形式先是起源于几何点,然后又起源于几何线条,而它们本身并不存在,因为它们没有任何属性。对这类人而言,关乎教会的一切就象冥河,或地狱底下的深渊那样暗无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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