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圣言经常提到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真实的基督教 #186

186.记事二:

186.记事二:

有一次,我在脑海里反复思考这个问题:神学问题占据了人类心智的哪个区域呢?起初,我以为它们具有属灵和属天的性质,故占据最高区域。因为人类心智分为三个区域,就像一座房子分为三层,或天使的居所分为三层天堂。接着一位天使站在旁边说:“对那些为了真理而热爱真理的人来说,神学问题甚至上升到最高区域,因为他们的天堂就在这个区域,他们处于天使所住的光中。然而,理论上所考察和感知到的道德问题位于这些神学问题之下的第二个区域,因为它们与属灵事物交流,或说道德问题与属灵问题相通。政治问题位于这些之下的第一个区域;而多种多样,可以分为属和种的属世知识或科学问题,形成通往这些更高问题的大门。那些属灵事物、道德事物、政治事物和科学事物或属世知识如此排序的人,就基于公义和公平来思考他们所思考的东西,做他们所做的事。这是因为真理之光,也就是天堂之光,照亮依次从最高区域发出的一切,就像阳光依次穿过以太和大气,照亮人、动物和鱼的眼睛一样。

“然而,对那些热爱真理不是为了真理,只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声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对他们来说,神学问题,连同科学问题或属世知识,都位于最低区域;对有些人来说,前者与后者混在一起;对有些人来说,这两者不能混在一起。政治问题也在这个区域,但在这些问题之下,道德问题又在这些政治问题之下,因为在这些人里面,两个更高区域不是在右边打开的;因此,他们没有来自公平的内在理性,也没有对公义的情感,只有某种机灵,能使他们貌似出于聪明谈论一切话题,貌似出于理性证实凡他们所想到的东西。但他们最爱的理性对象是虚假,因为这些虚假与感官谬误相一致,或说与它们是分不开的。这就是为什么世上有那么多人像天生瞎眼的人一样从圣言中看不到教义的真理;当这些人听到这些真理时,他们就捂住鼻子,免得真理的气味干扰他们,引起恶心。而另一方面,面对虚假,他们打开所有感官,像鲸鱼喝水一样把它们喝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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