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171.当今基督教会所信奉并引入其信仰的三位一体是,父神自永恒生下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发出,每一个都独自为一位神。人类心智只能将这三位一体想象为三头政治,就像一个国家有三个国王,或三个将军率领一支军队,或一个家庭有三个主人,所有人都具有同等的权力。这只会导致毁灭。人若想在其心智视觉面前形成这三头政治的画面或草图,同时又保持他们的一体性,就只能把它想象为一个身体上有三个头,或一个头下有三个身体。三位一体必以这样一个畸形而可怕的形象显现给那些相信有三个神性位格,每一个都独自为神,并把他们联结成一位神,却否认神因是一,所以是一个位格的人。
神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临,并取得一个人身,这一点可与古人的神话传说相提并论,即:人类灵魂在世界之初被创造,并进入身体,成为男人和女人;它也像这种荒谬的观念:一个人的灵魂进入另一个人,如犹太教会中的许多人所信的那样;例如,以利亚的灵魂会进入施洗约翰的身体,大卫会回到他自己的身体或某个其他人的身体中,作以色列和犹大的王,因为以西结说:
我要为他们立一个牧人牧养他们,就是我的仆人大卫;他必作他们的牧人,我耶和华必作他们的神,大卫必在他们中间作首领。(以西结书34:23, 2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但他们不知道,大卫在此是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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