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310.本节经文(创世记3:24)的每个字都蕴含着如此众多的最深奥秘,以至于把它们阐明是不可能的。这些奥秘涉及那些在大洪水中灭亡之人的性情,他们的性情完全不同于生活在大洪水之后的人的性情。简言之,他们的第一代祖先,就是构成上古教会的人,是属天人,故拥有被植入他们的属天之种;因此,他们的后裔拥有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种子在自己里面。这种子因其属天的源头而具有这种性质,爱主宰整个心智,使它成为一体。因为人的心智由两部分构成,即意愿和理解力。爱或良善属于意愿,信或真理属于理解力。上古之人从爱或良善感知属于信或真理之物,所以他们的心智是一体。拥有一个属天源头的种子有必要留在这个种族的后裔当中;对这些后裔来说,背离真理与良善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他们的整个心智会变得如此败坏,以致它在来世几乎不可能恢复。
而那些没有属天之种,只有属灵之种在里面的人,如大洪水之后的人,以及现在的人则不然。他们没有爱,因而没有对良善的意愿在里面,只能被赋予信或对真理的理解。他们能通过信或对真理的理解被引入某种程度的仁爱,但却经由不同的途径,即经由被主植入并通过关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和由此产生的良善所获得的良心被引入。因此,他们的状态完全不同于大洪水之前的人的状态。关于这种状态,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398节)。这些就是现代人完全不知道的奥秘,因为现代人不知道什么叫属天人,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灵人,更不知道人的心智和生命的性质,以及随之而来的死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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