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5

285.该律法因是联

285.该律法因是联结主与人,并人与主的工具,故被称为“约”和“证言”(Testimony)。之所以被称为“约”,是因为它产生结合,之所以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确认约定的条款。在圣言中,“约”表示结合,而“证言”表示对条约的确认和见证。这就是为何石版有两块,一块适用于神,另一块适用于人。结合是主成就的,不过,前提是人必须实践写给他的那块石版上的条约。主一直临在,并想要进入;而人必须凭主所赐予他的自由意志向祂开放,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刻有律法的那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存放它们的柜子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参看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21;启示录11:19等)。由于“约”表结合,故经上论到主说,祂将成为“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9);祂还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因此,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因为立约是为了爱、友好、联系和结合。

诠释启示录 #512

512.“海的第三部

512.“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结果,其中的一切都变成邪恶之虚假。这从“第三部分”、“海”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海”是指属世人(参看AE 511节),故“海的第三部分”表示整个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血”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329f,g节)。由此可见这节经文的灵义,即:“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当自我之爱进入并占据属世人时,它就会将其中的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成邪恶之虚假。

自我之爱是一种纯肉体的爱,源于破旧部分或衰败物质的升腾和发酵,以及从内部在身体中的这些所造成的刺激或快感;需要一种纯净大气的心智的感知官能由此不仅变得迟钝和粗俗,甚至还灭亡。这就是自我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从它与人类排泄物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因为当那些被这爱腐蚀或引诱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喜欢恶臭或含粪的污物胜过一切,它的恶臭让他们感到愉快,这证明由此产生的臭气以快乐影响他们的嗅觉,就像它以前影响了全身感官一样,全身感官通过内部角质层朝各个方向延伸。仅从这一事实就能看出,自我之爱比其它任何爱都更粗俗,是肮脏肉体的;因此,它夺走一切属灵感知,也就是对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此外,它关闭属灵心智,将它的住所完全固定在属世和感官人中,而属世和感官人与身体联系最为紧密,与天堂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由此发生的事是,凡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都是感官的,看不见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只在幽暗之中;此外,当他们独自一人,并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就弃绝并否认它们。由此可以看出“因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的含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