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5.由于通过这律法而有了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或说这律法提供了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所以它被称为“约”和“见证”:被称为“约”,是因为它实现结合,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确认约的条款。事实上,在圣言中,“约”表示结合,“见证”表示对约的条款的确认和见证。因此,石版有两块,一块是给神的,一块是给人的。结合是由主实现的,但只有当人做了写在他那块石版上的事时,它才由主实现。因为主不断同在,想要进入;但人必须出于他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自由给祂开门,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上面写有律法的那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因它们而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参看民数记10:33; 申命记4:13, 23; 5:2, 3; 9:9; 约书亚记3:11; 列王纪上8:21; 启示录11:19等)。由于“约”表示结合,所以论到主,经上说,祂必作人民的约(以赛亚书42:6; 49:8, 9);祂还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 出埃及记24:4-10)。因此,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因为立约是为了爱、友谊、联系和结合。
442.必须清楚理解的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信仰怎样,仁爱就怎样,或说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主、仁爱和信仰,就像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一样构成一体,如果它们分开,各自都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灭亡(可参看TCR 362-363节);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TCR 373-377节)。由此可知,信仰怎样,仁爱就怎样,或说仁爱的性质取决于信仰的性质,并且仁爱和信仰一起怎样,作为或行为就怎样,或说作为或行为的性质取决于信仰和仁爱一起的性质。如果人的信仰是,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来自主,那么人就是这良善的工具因,主是主因,这两个原因在人看来似乎是一个,但主因却是工具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一个人相信一切本身为良善的良善都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德归于作为或行为;这信仰在人里面被完善到何等程度,关于功德的幻想就在何等程度上被主移除。在这种状态下,人完全进入仁爱的行使中,或说进行无数仁爱的行为,而不害怕功德的入侵,或说没有对功德的焦虑,最终进入仁爱的属灵快乐中,然后开始避免或厌恶功德的观念,视之为对他的生命有害的东西。对那些通过在所从事的职责、业务或工作中公义而忠实地行事,并公义而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之有任何来往的人而充满仁爱的人(参看TCR 422-424节)来说,功德的感觉很容易被主洗去或移除。然而,功德的感觉很难从那些认为仁爱是通过给予救济和帮助有需要的人来获得的人身上移除;因为当他们做这些事时,他们在自己的心智中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是暗中地或不那么容易注意到地,并索取功德,或把功德拉到自己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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