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4.在以下圣言经文中,可以找到前面关于律法的颁布、神圣和能力的内容:
耶和华在火中降临西乃山上,然后那山冒烟震动,有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 申命记4:11; 5:22-26)
出埃及记:
在耶和华降临之前,百姓预备自己三天,分别为圣。(出埃及记19:10, 11, 15)
又:
在山的四围定界限,不可靠近或接近山脚,免得死亡;连祭司也不可以,只有摩西除外。(出埃及记19:12, 13, 20-23; 24:1, 2)
又:
律法从西乃山上颁布。(出埃及记20:2-17; 申命记5:6-21)
又:
律法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32:15, 16; 申命记9:10)
又:
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因此他与百姓说话时,就用帕子蒙上脸。(出埃及记34:29-35)
又:
那两块石版被放在约柜里。(出埃及记25:18; 40:20; 申命记10:5; 列王纪上8:9)。
又:
施恩座被安在约柜上,上面安有金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1)
又:
约柜、施恩座和基路伯都被放在会幕中,构成会幕的首要和至内在的部分;上面有陈设饼的包金桌子,金香炉,带着金灯盏的灯台,构成会幕的外在部分。用细麻、蓝色、紫色和朱红色线织成的十幅帷幔构成会幕的最外在部分。(出埃及记25; 26; 40:17-28)
又:
约柜所在的地方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
民数记:
全体以色列人都照着支派按顺序在会幕的四围安营,并按顺序跟着会幕起行。(民数记2章)
出埃及记:
那时,会幕上面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出埃及记40:38; 民数记9:15-23; 14:14; 申命记1:33)
又:
耶和华在施恩座以上、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 民数记7:89)
民数记:
因约柜里的律法,论到约柜,经上说,耶和华在那里;因为约柜往前行的时候,摩西就说,耶和华啊,求你兴起;约柜停住的时候,他就说,耶和华啊,求你回来。(民数记10:35, 36; 撒母耳记下6:2; 诗篇132:7, 8; 历代志下6:41)
利未记:
由于律法的神圣,亚伦不允许进幔子内,除非带着祭物和香。(利未记16:2-14等)
约书亚记:
由于主的能力在约柜里的律法中的存在,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当约柜停在河中间时,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约书亚记3:1-17; 4:5-20)
又:
当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时,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
撒母耳记上:
非利士人的神大衮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躺在庙的门槛上,头和手掌都折断了。(撒母耳记上5章)
又:
因约柜的缘故,伯示麦人被击杀的有数千人。(撒母耳记上5, 6章)
撒母耳记下:
乌撒因触摸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7)
又:
大卫献祭欢呼,把约柜抬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
列王纪上:
所罗门把约柜抬进耶路撒冷圣殿,它在那里构成圣所。(列王纪上6:19等; 8:3-9)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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