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4.刚才所引用的有关律法的颁布、神圣和能力等细节,可见于以下圣言经文:耶和华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然后那山冒烟震动,有雷轰和闪电,还有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申命记4:11;5:22-26)。在耶和华降临之前,百姓要三天预备好自己,成为圣洁(出埃及记19:10,11,15)。西乃山四围定界限,谁都不可靠近或接近山根,免得死亡,连祭司也不可,只有摩西除外(出埃及记19:12,13,20-23;24:1,2)。律法从西乃山上颁布(出埃及记20:2-17;申命记5:6-21)。律法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32:15,16;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以致他与百姓说话时,要用帕子蒙脸(出埃及记34:29-35)。那两块石版被放进约柜中(出埃及记25:16;40:20;申命记10:5;列王记上8:9)。施恩座被安在约柜上,上面有金子打造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1)。约柜,连同施恩座和基路伯,被放入会幕,构成会幕的首要、因而至内在的部分;摆陈设饼的包金桌子,金香炉,金灯台和金灯盏,构成会幕的外在部分;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织的十幅幔子构成会幕的最外围部分(出埃及记25:1-40;26:1-37;40:17-28)。约柜所在之处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以色列人全都按各支派的次序对着会幕的四围安营,并跟随会幕依次前行(民数记2:1-34)。那时,会幕上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出埃及记40:38;民数记9:15,16-23;14:14;申命记1:33)。耶和华在施恩座以上、二基路伯中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民数记7:89)。约柜因它里面的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因为约柜往前行的时候,摩西就说:“耶和华啊,求祢兴起”;约柜停住的时候,他就说:“耶和华啊,求祢回来”(民数记10:35,36;撒母耳记下6:2;诗篇132:7,8;历代志下6:41)。由于那律法的神圣,亚伦若非献祭和烧香,不可进到幔子里边(利未记16:2-14等)。由于主的能力临在于约柜里的律法中,故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并且当约柜停在河中央时,百姓就从干地过河(约书亚记3:1-17;4:5-20)。当约柜被抬着围绕耶利哥城时,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大衮,就是非利士人的神,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他的头和两手在神庙的门槛上折断(撒母耳记上第5章)。伯示麦人因约柜的缘故,有数万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第5章,第6章)。乌撒因擅自触摸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7)。大卫献祭欢天喜地迎接约柜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所罗门迎接约柜进耶路撒冷圣殿,在那里约柜构成至圣所,就是内殿(列王纪上6:19;8:3-9)。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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