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4.刚才所引用的有关律法的颁布、神圣和能力等细节,可见于以下圣言经文:耶和华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然后那山冒烟震动,有雷轰和闪电,还有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申命记4:11;5:22-26)。在耶和华降临之前,百姓要三天预备好自己,成为圣洁(出埃及记19:10,11,15)。西乃山四围定界限,谁都不可靠近或接近山根,免得死亡,连祭司也不可,只有摩西除外(出埃及记19:12,13,20-23;24:1,2)。律法从西乃山上颁布(出埃及记20:2-17;申命记5:6-21)。律法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32:15,16;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以致他与百姓说话时,要用帕子蒙脸(出埃及记34:29-35)。那两块石版被放进约柜中(出埃及记25:16;40:20;申命记10:5;列王记上8:9)。施恩座被安在约柜上,上面有金子打造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1)。约柜,连同施恩座和基路伯,被放入会幕,构成会幕的首要、因而至内在的部分;摆陈设饼的包金桌子,金香炉,金灯台和金灯盏,构成会幕的外在部分;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织的十幅幔子构成会幕的最外围部分(出埃及记25:1-40;26:1-37;40:17-28)。约柜所在之处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以色列人全都按各支派的次序对着会幕的四围安营,并跟随会幕依次前行(民数记2:1-34)。那时,会幕上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出埃及记40:38;民数记9:15,16-23;14:14;申命记1:33)。耶和华在施恩座以上、二基路伯中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民数记7:89)。约柜因它里面的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因为约柜往前行的时候,摩西就说:“耶和华啊,求祢兴起”;约柜停住的时候,他就说:“耶和华啊,求祢回来”(民数记10:35,36;撒母耳记下6:2;诗篇132:7,8;历代志下6:41)。由于那律法的神圣,亚伦若非献祭和烧香,不可进到幔子里边(利未记16:2-14等)。由于主的能力临在于约柜里的律法中,故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并且当约柜停在河中央时,百姓就从干地过河(约书亚记3:1-17;4:5-20)。当约柜被抬着围绕耶利哥城时,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大衮,就是非利士人的神,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他的头和两手在神庙的门槛上折断(撒母耳记上第5章)。伯示麦人因约柜的缘故,有数万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第5章,第6章)。乌撒因擅自触摸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7)。大卫献祭欢天喜地迎接约柜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所罗门迎接约柜进耶路撒冷圣殿,在那里约柜构成至圣所,就是内殿(列王纪上6:19;8:3-9)。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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