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4.刚才所引用的有关律法的颁布、神圣和能力等细节,可见于以下圣言经文:耶和华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然后那山冒烟震动,有雷轰和闪电,还有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申命记4:11;5:22-26)。在耶和华降临之前,百姓要三天预备好自己,成为圣洁(出埃及记19:10,11,15)。西乃山四围定界限,谁都不可靠近或接近山根,免得死亡,连祭司也不可,只有摩西除外(出埃及记19:12,13,20-23;24:1,2)。律法从西乃山上颁布(出埃及记20:2-17;申命记5:6-21)。律法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32:15,16;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以致他与百姓说话时,要用帕子蒙脸(出埃及记34:29-35)。那两块石版被放进约柜中(出埃及记25:16;40:20;申命记10:5;列王记上8:9)。施恩座被安在约柜上,上面有金子打造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1)。约柜,连同施恩座和基路伯,被放入会幕,构成会幕的首要、因而至内在的部分;摆陈设饼的包金桌子,金香炉,金灯台和金灯盏,构成会幕的外在部分;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织的十幅幔子构成会幕的最外围部分(出埃及记25:1-40;26:1-37;40:17-28)。约柜所在之处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以色列人全都按各支派的次序对着会幕的四围安营,并跟随会幕依次前行(民数记2:1-34)。那时,会幕上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出埃及记40:38;民数记9:15,16-23;14:14;申命记1:33)。耶和华在施恩座以上、二基路伯中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民数记7:89)。约柜因它里面的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因为约柜往前行的时候,摩西就说:“耶和华啊,求祢兴起”;约柜停住的时候,他就说:“耶和华啊,求祢回来”(民数记10:35,36;撒母耳记下6:2;诗篇132:7,8;历代志下6:41)。由于那律法的神圣,亚伦若非献祭和烧香,不可进到幔子里边(利未记16:2-14等)。由于主的能力临在于约柜里的律法中,故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并且当约柜停在河中央时,百姓就从干地过河(约书亚记3:1-17;4:5-20)。当约柜被抬着围绕耶利哥城时,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大衮,就是非利士人的神,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他的头和两手在神庙的门槛上折断(撒母耳记上第5章)。伯示麦人因约柜的缘故,有数万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第5章,第6章)。乌撒因擅自触摸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7)。大卫献祭欢天喜地迎接约柜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所罗门迎接约柜进耶路撒冷圣殿,在那里约柜构成至圣所,就是内殿(列王纪上6:19;8:3-9)。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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