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3

在以色列教会,十诫是

在以色列教会,十诫是至圣本身

283.十诫是圣言的初熟果子,因而是即将在以色列民族中间建立的教会的初熟果子。此外,它们以简要概述的形式而成为整个宗教的缩影,或说包括了宗教的一切元素,神与人,并人与神的结合,是通过宗教实现的。因此,十诫如此神圣,以至于再没有更神圣的东西了,或说十诫是最神圣的。它们是最神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耶和华自己,即主,在天使们的陪伴下,在火中降临西乃山上,从那里用活生生的声音颁布这些律法;百姓预备自己三天去观看和聆听,并且这座山的四围都定了界限,免得有人靠近而死亡;就连祭司和长老都不允许靠近,只有摩西可以。神用手指将这些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后来,这两块石版被放在约柜里,而约柜被安置在会幕的至内层,上面有施恩座,施恩座上有金基路伯;会幕中的这至内层,即约柜所在的地方,被称为至圣所。幔子之内是约柜,幔子之外是代表天堂和教会圣物的各种物体,即:包金的桌子,上面有陈设饼或脸饼,金香坛,带七盏灯的金灯台,以及周围由细麻、紫色和朱红色线制成的帷幔。整个会幕的神圣性只源于约柜中的律法。由于会幕因约柜中的律法而具有神圣性,所以全体以色列人只被吩咐照着他们的支派按顺序在会幕周围安营,也按顺序跟着它起行;那时,会幕上面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由于律法的神圣性和耶和华在律法中的存在,耶和华在两基路伯之间的施恩座上与摩西说话;约柜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亚伦不允许进到幔子内,除非带着祭物和香,免得他死亡。由于耶和华在律法之内和周围的存在,神迹也通过包含律法的约柜而施行;如,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只要约柜停在河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非利士人的神大衮先是在约柜前仆倒,脸伏于地,后来躺在庙的门槛上,头和手掌都折断了。因约柜的缘故,伯示麦人被击杀的有数千人;乌撒因触摸约柜而死。大卫献祭欢呼,把约柜抬进锡安,后来所罗门又把约柜抬进耶路撒冷的圣殿,它在那里构成圣所;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情况。由此清楚可知,在以色列教会,十诫是神圣性本身。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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