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952.“胸间束着金带”表示包含处于秩序和联系的真理的神性良善。这从“金带”的含义清楚可知,“金带”是指包含在秩序和联系中的东西,因为一根带子或腰带把衣服都围拢起来并将它们联结在一起。真理被如此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是因为“衣服”,尤其“细麻衣”表示真理。所指的是属灵良善,因为被束的“胸”和制作带子的“金”表示属灵良善。前面所说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灯台中间的人子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3),这一点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5节)。“带子”或“腰带”表示一种共同的纽带,用来将所有事物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9341, 9828节)。“以弗得的腰带”表示什么(可参看AC 9837节),“亚伦外袍的腰带”表示什么(可参看AC 9944节)。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以赛亚书9:5; 23:10; 耶利米书13:1–7),“腰带或带子”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第一诫续)
人若以为他在停止十诫所提到的邪恶,尤其来自出于喜欢统治而对统治的爱的邪恶,以及来自出于喜欢占有,而不是喜欢功用而对占有世上财物的爱的邪恶之前,就会承认并相信有一位神,就受骗了。一个人可能会从圣言、讲道、书籍和理性之光尽可能地确认相信有一位神;因此,他可能会说服自己相信;然而,他仍不会相信,除非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邪恶被移除。原因在于,邪恶及其快乐挡道,把来自天堂的良善及其快乐关在门外,排斥它们,并阻止它们被确认。在天堂确认之前,只有嘴上的信仰,没有内心的信仰;嘴上的信仰本身不是信仰,而内心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嘴上的信仰是外在的信仰,内心的信仰是内在的信仰。当内在塞满各种邪恶,外在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人甚至会出于它们而弃绝有一位神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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