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945.“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表示所有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都将承认祂的神性。这从“民族”和“敬拜”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真理的人(参看AE 175, 331, 625节);“敬拜”(或崇拜)是指从心里承认,并敬拜或崇拜(参看AE 790a, 805a, 821a节)。很明显,“所有民族”只是指这些人,因为还有一些人不会承认主。
(续)
当一个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就从他的自我中被提升上来,因为当一个人只处于属世的外在时,他就处于他的自我;但当他处于属灵的内在时,他就从这自我中被提升上来。他只有通过以下事实才能感知到从自我中的这种提升:他不思想邪恶,并远离思想它们;他以真理,也以良善的功用为快乐。然而,这样一个人若进一步进入这种状态,就会在一种思维中感知到流注;但他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因为主为了他的改造而愿意这样。尽管如此,人仍应当承认,良善或由此而来的真理丝毫不来自他自己,都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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