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792.“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它无法以任何方式被攻击或质疑。这是显而易见的,不用解释。因为当“龙”及其“兽”表示唯信的异端信条时,“不能与这兽交战”表示它无法受到攻击或质疑。他们的说服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相信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的了,这一点从基督教会对该信条的接受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他们说,谁能凭自己行善呢?他们就这样忽略了它。但有什么人不能一眼,或如前面所说的,或说眼睛一瞥就看出一个人就是他生活的样子,或说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生活?谁能怀疑或否认这一点,尤其当每个人都可以从圣言确认它时?因为在圣言中,经上说“凡听见就去行的,就是智慧人”、“所有人都要照他们的行为受审判”。我没有看见任何一个没有将自己的理解力向后扭曲,由此变得疯狂的人会认为好好生活无关紧要;然而,人死后仍继续他在世上的那种生活。我被恩准与一些生活在以前时代的人交谈,发现他们的生活仍如历史上对他们所描述的那样。我还被恩准与一些认为自己有信,却没有过信之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人交谈,发现他们被天堂拒之门外。此外,我经常从天上被告知,人的生活在等待着他,与生活分离之信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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