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诠释启示录 #773

启示录13

启示录13

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有七头十角,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2.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

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

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兽,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

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

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和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

7.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也赐给他权柄,可以管辖各支派、舌头和民族。

8.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

9.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10.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若有人用剑杀人,他必被剑杀。圣徒的耐心和信仰就是在此。

11.我又看见另一只兽从地里上来,他有两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

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致死击伤被医好了的第一只兽。

13.他行大迹象,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上降在地上;

14.他因赐他在兽面前所行的迹象,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剑击伤还活着的兽造个像。

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既能说话,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16.他又使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自由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

17.若没有印记,或兽名,或兽名的数目,没有人能买或卖。

18.在这里有智慧。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因为这是人的数字;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

诠  释

773.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有七头十角,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774节);“有七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775节);“十角”表示大能(776节);“在他的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源于大量真理表象的能力(777节);“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圣言的歪曲(7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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