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611.启10:7.“但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和那时神性真理的启示。这从“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和“即将吹号”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由于第七位天使吹号描述了教会状态的渐进式变化,所以“第七位天使发声”表示最后状态;“即将吹号”是指那时神性真理的启示。“吹号或角”表示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启示(可参看AE 502节)。此处所表示的是它的启示,这一点从这节经文其余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宣告好消息”,这表示那时关于主降临的预言必应验。随着主的降临,也会有神性真理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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