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602.“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来自天堂的教导和对教会最后状态的感知。这从“发声”和“七雷”的含义清楚可知:“发声”是指教导,在此是指来自天堂的教导,因为经上说“七雷发声”;“七雷”是指理解和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73节)。经上说“七”,是因为“七”表示所有事物和完全,在论述圣物时被使用(参看AE 20, 24, 257, 300节)。它之所以与约翰从天上被像雷一样的声音所教导的教会的最后状态有关,是因为本章论述的是这个状态,这从接下来的话(启示录10:7)明显看出来,即:“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宣告好消息。”本章最后一句话(启示录10:11),即“你必须指着各人民、各民族、各舌头和许多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神性真理必仍在教会被教导,直到这种状态,就是末了到来。由此可见,“七雷发声”表示来自天堂的教导和对教会最后状态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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