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82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诠释启示录 #498

498.“随有响声、

498.“随有响声、雷轰、闪电”表示由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紊乱所产生的对良善和邪恶、真理和虚假的推理。这从“响声”和“雷轰、闪电”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是指推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雷轰、闪电”是指关于良善和邪恶、真理和虚假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冲突和紊乱。造成这种冲突和紊乱的原因是,因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恶人的外在关闭了,而他们的内在打开了;外在假装拥有良善和真理,而内在却思想邪恶和虚假。因此,当他们的外在关闭,内在打开时,关于良善和邪恶、真理和虚假的情感和思维的冲突和紊乱就会产生,随之而来的是推理。这些东西在灵界听上去就像一大群人、喃喃自语、大喊大叫、威胁和打架的声音;从远处,就是听不到这些声音的地方,它们听上去、看上去就像雷轰和闪电:因情感的冲突而像雷轰,因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冲突而像闪电。由于这些事物是由神性良善与真理从高层天堂流入低层部分产生的,所以响声、雷轰和闪电,当被善人听到和看到时,表示感知和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但当它们被恶人听到和看到时,情况就不同了。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73, 3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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