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1194.“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表示使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灭亡的一切虚假和邪恶。这从“被杀之人”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因虚假和邪恶而灭亡的人(对此,参看AE 315a,c,d, 366节),“杀”是指通过虚假和邪恶剥夺他人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E 547, 572, 589节);“地”是指教会,如前面频繁所述。因此,“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表示通过虚假和邪恶向一切真理和良善所施的暴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这些虚假和邪恶而灭亡。
(续)
由于人被造是为了履行功用,这就是爱邻舍,所以所有进入天堂的人,无论他们有多少,都必须履行功用。天堂居民都照着功用和对功用的爱而获得其一切快乐和祝福,天堂的喜乐也不来自其它源头。人若以为这种喜乐能在无所事事的状态下被赋予,就大大受骗了。事实上,懒人甚至在地狱也不被容忍;地狱居民在劳工房中,在一个法官的管理之下;这个法官给囚犯安排他们每天必须做的工作。对那些不执行自己工作任务的人,既不给他们食物,也不给他们衣服,他们饿着肚子,赤着身子,因此被迫在那里工作。区别在于,在地狱,功用是出于恐惧来履行的,而在天堂,功用是出于爱来履行的;但给予喜乐的,是爱,而不是恐惧。尽管如此,在工作之余穿插各种消遣,与他人来往是允许的,或说是适当的,这些消遣都是娱乐,因而也是功用。我被允许看到天堂里的许多事物,世界上的许多事物和人体里的许多事物,同时思考它们的功用;我被启示,它们里面的每个事物,无论大小,都是从功用,在功用中并为了功用而被造的;有助于功用的终端停止的部分作为有害的而被分离出来,可以说作为被定罪的而遭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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