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115.主之所以对该教会的天使说,“我是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着”,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教会里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他们是那种从圣言查找真理,当找到时,就从心里感到欢喜,只因它们是真理的人。此处也论述了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纯属世情感的人。他们是那种不寻找真理,也不因它们是真理而以它们为欢喜,只默认其教会的教义,也不关心它们是真是假的人;他们只以记忆来学习这些东西,或说只把它们保留在记忆中,通过圣言的字义来证实它们;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获得名声、荣誉或利益;主在这些人那里是“死的”,也就是被弃绝了。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是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这种情感只被赋予那些通过对主在人性或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而与主结合的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真理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只源于主的神性人身;事实上,被称为“真理的灵”或“圣灵”的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天堂天使从这神性人身获得他们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一切智慧;情况就是如此,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65–275, 346–356节)。主在这些人那里是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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