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9.“因为时候近了”表教会的状态是这样,它无法再继续与主结合。与主结合并由此实现救恩的要素有二,一为承认一位神,二为悔改的生活。然时至今日,承认三位神取代了承认一位神,仅口头忏悔自己是罪人取代了悔改的生活,通过这二者的结合不复存在。因此,除非承认并奉行这两大要素的新教会兴起,否则没有人能得救。因为有此危险,主减少了那时日,正如祂在马太福音所说的话:
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必没有。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马太福音24:21-22)
所指的不是时间近了,这一点可参看下文(94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