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870.“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表本身已沦为魔鬼和撒但、内心邪恶的教会之人被召集起来受审判。“死亡和阴间”无非表示那些本身内在已沦为魔鬼和撒但的人;“死亡”表示那些本身内在已沦为魔鬼的人,“阴间”表示那些本身内在已沦为撒但的人,因而表示所有内心邪恶的人,尽管他们外在看似教会之人;因为被召集起来接受普遍审判的,并非其他人;事实上,那些外在像教会之人,无论是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内在却沦为魔鬼和撒但的人会受审判,因为在他们里面,外在要与内在分离,这种人同样能受审判,因为他们已经知道并信奉属教会的事。“死亡”表示本身已沦为魔鬼的内心邪恶之人,“阴间”(即地狱)表示那些本身已沦为撒但的人,这一点从经上说“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20:14)明显可知;因为能被扔进地狱的,不是“死亡”和“阴间”,而是那些其内在是死亡和阴间或地狱的人,也就是那些本身已沦为魔鬼和撒但的人。至于魔鬼和撒但表示谁,可参看前文(97, 841, 857节);那些本身沦为魔鬼的人就是死亡,如前所述(866节)。其它地方也提到“死亡和阴间”,如以下经文:
人子说,我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示录1:18)
骑在灰色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启示录6:8)
其它经文中也有提及(何西阿书13:14;诗篇18:4, 5; 49:14, 15; 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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