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823.“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来自祂的圣言神性真理。“头上”表示来自主;因为“头”表示出于爱的智慧;人藉着源于爱的智慧从头被管理。约翰之所以看见“头上的冠冕”,是因为“冠冕”所表示的圣言神性真理来自主。“冠冕”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参看231, 540节)。“头”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47节);“头”还有更多含义(538, 568节)。在灵界,圣言的神性真理对应于冠冕,冠冕出于对应而出现在那里,并且在天上显现在那些视圣言为神圣之人的头上。正因如此,“冠冕”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神性真理。原因在于,字义因属灵和属天之义而透明,正如冠冕因光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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