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469.启10:2.“他手里拿着小书卷,是展开的”表圣言中的这一教义要点: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羔羊从那坐宝座的那里所取并揭开七印的这个“书卷”(启示录5:1, 7; 6:1)表示圣言(参看256,259,295节等)。因此,天使,也就是主(465节)手中的“小书卷”在此无非表示圣言中的某种本质。这种本质就是圣言中的教义要点,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点从本章和下一章的所有细节的灵义,以及下一章(11:15-17)的属世之义明显看出来。
经上说这“小书卷”是“展开的”,因为该教义明显出现在圣言中,并且对凡阅读它并留意的人来说,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主题,因为这是新教会的最为本质之处。原因在于,每个人的救赎都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正如序言中所说:“整个天堂和地上的整个教会,以及总体上一切宗教信仰都建立在对神的正确观念上;因为凭正确的神观才会有结合,凭结合才会有光、智慧和永恒的幸福。”
由于主是天地真神,所以凡不承认祂的,都不可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祂的身体;而站在下面的人则被蛇,也就是恶灵咬,他们的咬伤无法治愈,除非像以色列人那样通过仰望“铜蛇”获得医治(民数记21:1-9);“铜蛇”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从约翰福音中的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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